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 肃 省 财 政 厅
甘人社通〔2012〕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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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直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省直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经研究决定,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补助标准仍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省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1〕111号)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医疗补助 调整 支付金额 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2年7月13日印发 |
共印7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