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医院隶属于西北师范大学.自年始至今,逐渐演变发展而来。1944年,西北师范学院附属单位设训导处,由袁敦礼任处长,下设卫生组、生活管理组、课外活动组等。1954年7月卫生组改为校医室。鉴于学校地处兰州......... |
关于发放“甘肃省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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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校医院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28 ]
关于发放“甘肃省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发放我校教职工 “甘肃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原则上为办公室主任,不得以学生代领)到人事处社会保障科(教学九号楼1408室)领取本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的社保卡(不含离休)、《甘肃省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社保卡签领花名册》。
2、各单位按《社保卡签领花名册》向在职、退休职工发放社保卡和《甘肃省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本人领取后务必在花名册上签字确认。
3、请各单位将《社保卡签领花名册》(需负责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7月6日前交回社会保障科。
二、注意事项
1、此次社保卡发放工作涉及全校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医药补助费将直接划入社保卡,不再打至农行医保账户,个人门诊及购药可直接刷卡支付。因此,请各单位安排专人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本单位社保卡发放和政策解释宣传工作,确保社保卡发放到本人。
2、各单位领取社保卡后,凡是在发放过程中造成丢失、误领、错领、损坏等问题而未发放到本人的,后果一概由各单位负责。
3、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人事处社会保障科: 7975626
校医院办公室: 7971365
人事处 校医院
2017年6月28日
附件
附件
社保卡的功能与使用
一、社保卡的功能
社保卡主要是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领取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凭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住院时实时结算相关费用的凭证。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由社保卡代替原来的医保存折。原省直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余额不作划转,仍按原规定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报销。今后的个人账户统一划入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的其他功能请参阅《甘肃省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
二、上账方式
今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费用由省直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审核结算后直接计入参保人员社保卡。
三、特殊疾病门诊等补助拨付
2017年,特殊门诊补助、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补助、异地安置人员全额垫付费用等款项仍按照原有办法,通过农行医保专用存折进行批量发放。2018年1月1日起,各补助款项均打入社保卡。
四、住院手续
2017年8月1日前,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8月1日之后,只可凭社保卡办理住院手续,取消原省直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时需提供医保证和住院介绍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