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方便全校教职工就医,根据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等51家、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等17家医疗机构为2016年度省直医疗、生育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现将甘肃省社保局下发的《关于确定2016年度省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甘社保发〔2016〕33号)文件予以转发,有关事项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确定2016年度省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甘社保发〔2016〕33号)
西北师范大学医院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