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6年度省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04浏览次数:319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方便全校教职工就医,根据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等51家、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等17家医疗机构为2016年度省直医疗、生育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现将甘肃省社保局下发的《关于确定2016年度省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甘社保发〔201633号)文件予以转发,有关事项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确定2016年度省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甘社保发〔201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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