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医院隶属于西北师范大学.自年始至今,逐渐演变发展而来。1944年,西北师范学院附属单位设训导处,由袁敦礼任处长,下设卫生组、生活管理组、课外活动组等。1954年7月卫生组改为校医室。鉴于学校地处兰州......... |
关于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安置、异地住院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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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医院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0-30 ]
关于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安置、异地住院手续的通知
一、办理异地安置人员的适用范围。
1、退休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因户口迁移外地或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
2、在职长期驻外:在职人员因工作需要(含驻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流动施工人员、学习进修人员等)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
社保体系并未实现全国联网统筹,对相关人员需要通过异地安置手续来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二、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程序。
目前省直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需向本单位申请异地安置医疗管理。
1、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时要领取或在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表格,提供相关材料和证件:
(1)、《甘肃省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在异地选择两家三甲级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并经当地医保机构盖章;
(2)、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异地安置人员花名册》(一份),由退休人员所属学院部门盖章;
(3)、办理异地暂住证,并标注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时间内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4)、省直医保证原件。
2、提出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由单位医保专员到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做异地安置人员登记,并将参保人员所选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三、异地安置、异地住院人员住院费用的报销:
1、备案
已在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以及外出探亲、学习、出差期间在异地因突发疾病需住院人员,应在住院后3日内将备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wnuxiaoyiyuan@163.com邮箱中,同时致电0931-7971365告知,由单位医保办到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外诊医疗登记备案(假期由本人发送传真备案,传真电话:0931-7873857,联系人:省医保高老师,联系电话:0931-7873857)(备案格式参见附件1)。
如在异地住院未在要求时间内备案者,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2、医疗费用报销
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1个月内凭单位医保介绍信、医保证照片页和指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页(正高人员需要医疗照顾人员基本情况记载页)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病例首页需加盖医院公章)、出院证明、医药费结算清单、收费发票原件等(外出探亲、学习、出差期间在异地因突发疾病住院人员需提供急诊证明、外出探亲需提供探亲证明、外出学习、出差需提供单位证明、对方单位邀请函、往返交通票据等),由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其在外住院医院等级,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审核报销。
四、异地安置人员特殊门诊费用的报销
参阅医院网页政策法规(《关于2012年度省直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甘社保函[2012]57号)中相关说明。
附件1:
(传真电话:0931-7873857)
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我校在职/退休职工某某(异地安置/异地探亲、学习、出差)(职称),因何种疾病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省某市某医院某科某床住院治疗。现向贵单位备案。
医保证号:
职 务:
身份证号:
医院科室电话:
主治大夫:
主治大夫电话:
在兰联系人电话:
(专用于医保备案、报销时使用)
西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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