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医院隶属于西北师范大学.自年始至今,逐渐演变发展而来。1944年,西北师范学院附属单位设训导处,由袁敦礼任处长,下设卫生组、生活管理组、课外活动组等。1954年7月卫生组改为校医室。鉴于学校地处兰州......... |
关于发放2014级新生门诊病历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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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校医院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2-22 ]
关于发放2014级新生门诊病历本的通知
各学院:
定于2014年12月23日--12月25日在医院四楼小会议室发放2014级新生门诊病历本。因门诊病历本系有价证券,故本科生要求分管的团委老师来领取,研究生要求分管研究生的秘书来领取。
学 院 | 发放时间 |
传媒学院 | 2014-12-23(周二)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
法学院 |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
化学化工学院 |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
教育技术学院 | |
教育学院 | |
经济学院 | 2014-12-24(周三) |
历史文化学院 | |
旅游学院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美术学院 | |
商学院 | |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 |
生命科学学院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
体育学院 | 2014-12-25(周四) |
外国语学院 | |
文学院 | |
舞蹈学院 |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
心理学院 | |
音乐学院 |
特此通知。
附:大学生门诊病历本发放注意事项
大学生门诊病历本发放注意事项
一、大学生门诊实行定点医疗制度,我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定点为校医院,门诊病历本只能在校医院本部使用。
二、大学生在校医院本部的门诊诊疗费用,可持病历本冲抵现金使用。发放时严格执行领取人签名的原则,无法发至本人的门诊病历本请妥善保管,并返还校医院医保办,由医保办继续发放。
三、每本门诊病历均有一个8位门诊编号(病历本后附有12张收据页,拓印了门诊编号),该门诊编号和门诊发放名册中的每一个学生的学号、姓名、学院、专业均一一对应。
请严格按照发放名册顺序发放。避免因无序发放,学生门诊编号和学生不对应,校医院无法按照正常程序收费、在门诊病历本上下账,造成学生就诊和校医院收费管理困难情况的发生。
四、门诊编号有8位,其中前两位为学生入学时间(例如:2014年入学,门诊编号前两位是14,依次类推)。
门诊编号后六位为学生的门诊编号,每一个学生均有其对应的门诊编号。
五、请各单位在12月31日前将门诊病历本发放完毕,并将发放名册和未发放的门诊病历本交回校医院医保办。
西北师范大学校医院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