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医院隶属于西北师范大学.自年始至今,逐渐演变发展而来。1944年,西北师范学院附属单位设训导处,由袁敦礼任处长,下设卫生组、生活管理组、课外活动组等。1954年7月卫生组改为校医室。鉴于学校地处兰州.........

关于2014级新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扣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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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校医院      作者:西北师范大学医院      发布日期:2014-09-29 ]

    

各学院:

为了保证全校大学生能够及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时缴纳医保费,学生医疗保险费将通过建设银行储蓄卡(由学校发放并随录取通知书寄出)代扣方式缴纳,请各学院办公室通知2014级新生遵循自愿原则于1020日前将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中,学校通过建行直接划扣,医疗保险费必须一次性全额交清。如银行卡的金额足够全额划扣医疗保险费,则视为学生同意参保,若卡内金额不足,则视为学生放弃参加保险,在校期间不再单独通过建行代扣的方式办理保险事宜(注意:按银行规定,要保证扣款后账户尚有10元以上余额;针对个别多次扣款仍未成功,但学生本人自愿参加保险的同学,如户籍已迁至师大,可在师大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如户籍未迁入师大,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

2009年起,大学生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本人承担每年40元的保险费,本科生160元(40*4=160元),研究生120元(40*3=120元),学制为两年的研究生保险费为80元,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也需将医疗保险费存入建行银行卡中。

持有的建设银行卡因丢失等原因发生变更,请及时登录西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通过数字化园区一卡通门户进行自助信息核对(要求学生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学号相对应)。

此项工作关系到大学生在校期间能否报销相关医疗费的问题,请各学院充分重视大学生参保工作,通知每位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果大学生未参保会对学生本人、学生家庭、所在学院、学校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和诸多不便。

 

 

                        西北师范大学医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